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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保公司是指從事安全保衛、巡邏、監控、安全技術防范等工作的公司。
保安服務公司是受理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進行審核,并將審核意見報所在地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。保安服務公司由省級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依法審核允許成立,并由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監督管理,為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有償派出保安員提供門衛、巡邏、守護、押運、隨身護衛,安全檢查以及安全技術防范,安全風險評估等服務的公司。
安保公司主要從事安全保衛、巡邏、監控、安全技術防范等工作,具體如下:
保安工作。保安是負責企事業單位、公共場所、居民小區等場所的安全和秩序維護的人員。保安的職責包括巡邏、監控、安全指示和處理異常問題等。
安全管理。對客戶物品進行看護和守衛。
物業管理。對客戶的個人住宅、單位出入口進行值班、檢查、登記來往人員。
監控安裝維護。對特定區域范圍內進行巡視檢查,保障治安安全。
社區警務。負責社區的治安巡邏及公共秩序的維護。
防火安全。負責消防安全,預防火災的發生。
安全技術防范。負責安全技術防范,如安裝監控、門禁等設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