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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嚴厲打擊整治非法警用裝備違法犯罪活動,加強對非法穿著仿制警服和非法使用警用裝備的打擊力度,有力維護人民警察形象,根據公安部關于《全國清理整治非法警用裝備專項工作方案》和省市兩級公安機關要求,3月15日松山湖公安分局召集轄區保安從業單位、物業服務單位在我司召開整治非法警用裝備約談會,會議約見各單位負責人,要求各單位高度重視、積極在內部開展自查自糾,配合公安機關開展打擊整治非法警用裝備清查工作。
會議要求
會議要求,園區各公安主管單位及各派出所要提高政治站位,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,細化工作方案,明確職責分工,扎實推進清理整治工作,通過開展專項工作,集中清理一批穿著仿制警服、非法使用警用裝備的違法行為,排查整頓違法違規生產、銷售警服及仿制品的企業,收繳非法警用裝備及其仿制品;查處非法生產、銷售警用裝備案件,搗毀非法生產銷售犯罪網絡和窩點,依法打擊處理違法犯罪人員和團伙;集中清理互聯網平臺非法銷售警用裝備違法信息,凈化網絡環境,嚴厲打擊利用非法警用裝備冒充人民警察實施招搖撞騙、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,有效維護人民警察形象,全力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。
會議強調
1.深化清查收繳
一是要深化清查收繳,嚴防非法使用,轄區公安機關將會對本地醫院、學校、大型企業等治安保衛重點單位、保安服務公司、物業服務公司等單位及群防群治組織進行全面排查,全面檢查治安保衛人員、保安員及其他安保人員、安檢人員等規范著裝和裝備情況,做到底數清、情況明。對檢查中發現穿著顏色、款式、圖案與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相同或相似的制式服裝,以及配備標有“警察”“Police”“特警”“特勤”等字樣或“警徽”圖案的防衛棍、盾牌、頭盔、防彈衣等裝備,依法責令改正,予以收繳、處罰。
2.深入宣傳發動
二是要深入宣傳發動,營造濃厚氛圍。各從業單位結合日常監督檢查工作,加強對有內部員工的宣傳教育,告知穿著仿制警服及持有、使用警用裝備的違法性和危害性,各從業單位壓實主體責任,堅決抵制非法穿著使用行為,鼓勵積極舉報違法犯罪線索,推動形成良好社會氛圍。